律师支招

法律详情

恶习

一、恶习离婚相关法条

民法典,婚姻家庭编一千零七十九条  夫妻一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由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一、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

二、实施家庭暴力活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三、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四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五、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前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二、李主任建议

远离黄赌毒,珍爱生命。吸毒危害大,一旦家庭中出现一个吸毒者,就意味着贫困和矛盾围绕着这个家庭,**的结局往往是倾家荡产,妻离子散,家破人亡。

喜欢赌博的人容易为钱博命,赌徒心态可怕至极,十赌九空。

 

三、李主任代理相关案例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名称为虚构)

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李克林律师代理原告,李某,女,双方2012年登记结婚,同年12月生育一子,2014年被告男方因贩毒被判刑,现夫妻感情已破裂,向法院诉请离婚,经调解,双方离婚,抚养权归被告,夫妻财产归原告。


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李克林律师代理原告,宋某,女,双方2011年相识,2012年结婚,婚后男方赌博,欠大量赌债,常年在外不尽家庭责任,现夫妻感情已破裂,向法院诉请离婚,经调解,双方离婚,共有房屋归属女方,女方补偿男方10万元整。


苏州抚养费律师咨询在线客服
QQ在线咨询
苏州离婚财产分割电话咨询
电话:17715596299
苏州婚姻纠纷律师电子邮箱
邮箱:614565220@qq.com
苏州离婚律师微信咨询
苏州离婚律师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