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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离婚案件代理词

审判长、审判员:

 ******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***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的代理人,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。现发表以下意见,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:

一、夫妻感情确实破裂,同意离婚。

原被告结婚之初感情尚可,但自从 年月日原被告在**国定居之时,原告就对被告大打出手,被告出于无耐,为了保护自已,在**国申请了保护令.之后,原告丢下被告和女儿回国,从此对被告不闻不问,对女儿也不承担抚养义务. 从200*年2月5日至女儿 年 月 日回家,原告未对女儿承担任何抚养义务.被告于   年 月 日回国后考虑到女儿的成长,考虑到多年的夫妻感情,为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,继续与原告共同生活,并努力改善夫妻关系.但是,原告毫不珍惜夫妻感情,经常与原告争吵,就在开庭前几日,原告再次动手殴打被告,使被告心灰意冷,同意与原告离婚.

二、女儿抚养问题

为了尽可能减少离婚给女儿带来的伤害,让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, 被告认为,女儿由谁抚养应征求女儿的意见,由女儿选择.如果原告抚养女儿,被告要求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支付女儿抚养费的请求.原因如下:

1.被告在**国独自带女儿生活之时,长达 年之久,原告都未曾支付女儿抚养费.原告于 年月日丢下被告和女儿回国,从此对被告不闻不问,对女儿也不承担抚养义务. 原告无耐,在***国法院起诉,法院于2002年2月5日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800*国币的抚养费,但原告只支付了两个月之后就拒绝支付,因此, 从200*年2月5日至女儿 年月日回家,原告未对女儿承担任何抚养义务.依据***国法院的判决,原告尚欠    被告         元的抚养费未曾支付,被告未曾向原告索要.被告认为,原告也不应向被告索要抚养费.

2.被告经济比较困难,离婚后连居住之所都没有,而原告每月收入一万二千多元,原告完全有能力抚养女儿,因此被告请求原告放弃抚养费的要求.

三、财产分割问题

位于苏州市**公寓*幢*室的房屋属于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,被告要求依法分割.

如果原告不同意现在分割,至少要给予被告居住权.而且根据法律规定,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的,另一方应给予经济帮助,包括给房屋居住权,因此,被告依法提出此项请求.

四、离婚赔偿问题

因原告因一点小事就对被告大打出手,为此,原告曾在***国申请过保护令.但令被告没有想到的事,在原告已经起诉离婚,开庭前三天,只因被告要搬动电脑桌这一点琐事,原告又对被告大打出手,甚至抓住被告的头往墙上撞,致使被告头部受伤,至令仍感觉头晕恶心,身体与精神受到极大创伤。原告此种行为构成家庭暴力,被告依法要求原告支付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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