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李克林
相识相恋到结婚,这一路都充满着人们对忠诚、美好爱情的向往,但在我们生活中却常常伴随着不安、纠缠、欺骗。很多人都觉得谈钱伤感情,可事实往往在感情中没有处理好财产界限,导致谈感情伤钱伤人。
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责发生在苏州真实的案例:
2017年下半年,28岁的周女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装饰公司的老板自称“吴总”,30岁,公司小有成就,相识后对周女土也体贴温柔,周女士很快卸下心房与吴总同居了。同居后吴总开始以工程需垫资等各种理由向周女士借款,周女士为了帮自己的男朋友筹借款项,多次透支自己的信用卡,金额高达三十万。2018年下半年周女士发生自己怀孕了,向吴总提出结婚的要求,吴总一口答应,并且立即办理了婚礼,且收取了大量礼金,但是全部礼金均被吴总据为己有,未归还周女士的任何借款。后吴总一直拖延拒不与周女士办理结婚证。直到孩手生日当月,周女士被其他多个吴总的“女朋友们”讨要借款,经“女朋友们”共同查实才得知原来“吴总”不姓吴,其在老家早有家室,在苏州、无锡等地像周女士这样的女朋友就有四五位,且每一位都被吴总借款20万元以上。“女朋友们”都像周女士一样没有任何的借款凭证。几位女友联合讨要借款时因各方互相指责斗殴最终报警处理,但背负“小三”骂名、独自养育子女,承担高额债务、信用卡逾期等因这个男人的不负责,给周女士等人造成的伤害却无法以分手终结。作为婚姻家事律师,我想劝告大家(所有应该享受恋爱、婚姻的愉悦的兄弟姐妹们)在婚恋期间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,重点记住李克林律师的以下用案例总结得来的五点提醒:
1.无论感情看起来多美好,在恋爱期间都不要有借钱的行为,如果一定要借钱,也需要保留充分的借款证据,比如借条,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且在转帐前需明确为借款,转账时候备注还款时间等。千万别现金支付!!!
2、如果是借钱的,千万不要以微信红包或者有情侣之间特殊意义的金额支付,比如520,1314等金额、转账不备注生日快乐、情人节快乐等内容,这类金额和内容极容易被认定情侣之间的赠与行为。
3、如果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借给对方的,也千万别网贷,信用卡透支,抵押贷、信用贷或者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款再借给对方。这样至少保证,一旦借款无法归还,自己不至于被债务、高额利息等负债以及人情债而严重透支未来的生活。
4、千万别动员全家亲友投资您对象某某了不起的项目,根据已知判例来看,大部分了不起的高利息项目不是传销就是骗局,基本上会血本无归。
5、如果双方经济财力相差比较大的,为了避免以后的经济纠纷可以做婚前财产协议约定,明确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,债权债务各自承担,以免因婚姻存续而背负巨额债务,或因婚恋而精 准扶贫。